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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信托激活留守土地(全面深化改革在基层)

更新时间:2015年01月07日

        沙县小吃,是福建的骄傲,6万沙县人遍布全国各地,将这一份不太起眼的家乡小吃做得风生水起。沙县小吃,也给这座山区小城带来困扰,在沙县9.04万劳动力中,外出开小吃店和务工的人员占六成以上,青壮劳动力的大量外流,造成本地没人愿种地、没人会种地,农村“空心化”困境日益突出。

        守望乡土,如何在田野上淘金?福建省三明市沙县以信托流转为抓手,让荒芜土地再度迸发活力。

土地流转,人走地不荒

        2014年12月初冬,田地上已没那么忙碌。趁着农闲,沙县夏茂镇农民俞永椿来到源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打听哪里还有农地可以流转。今年33岁的俞永椿,曾在农校教了5年书,如今却是一名职业农民,并且是沙县最大农业合作社的带头人。“我所在的益鑫农业合作社,盘活流转了附近十几个村的万亩土地。” 俞永椿说,如今仅在他和父母名下就流转了700多亩土地。

        “种田要赚钱,首先要上规模,而上规模靠的就是土地流转。”俞永椿深有体会。然而,实际中土地流转却并不那么简单。“沙县最初农民自发的土地流转由于不规范,使得农民不踏实、租方难安心,很难持续发展。”沙县农业局局长邓声豪介绍。

        2011年5月,沙县出资150万元,成立国有性质的源丰、金茂两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公司,并在全县的11个乡镇设立分公司。

        “各个村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将本村农地经营权统一信托于两家公司,受托后两家信托公司再统一向外来承租农地的农业大户和农业公司进行流转。” 邓声豪表示,信托公司作为联系土地流转双方的经济责任主体,参与土地流转的全过程,这相当于在流转双方间筑起一道“防火墙”。信托流转,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对农户、公司、经营业主均有约束,三方都放心、省心、满意。

        同时,统一委托、统一流转、统一分配的工作机制,也大大提高了土地流转效率。“这不仅简化了从一家一户手中流转土地的繁琐程序,如今业主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查阅土地流转信息。” 邓声豪说。

        土地信托流转模式,再度激活了大量闲置零散的土地,沙县土地流转面积从2006年的1.63万亩增加到目前的13.48万亩,流转率达67.9%。通过土地流转,还催生了一大批种粮大户,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目前沙县种粮规模30亩以上农户有1103户,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40%。

二次收益,增值创“三赢”

        信托流转让土地活起来了,但还要让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西霞村村民周占前体会到手中的土地增值了。他家有7亩地,原先自己种,以夏秋两季都种粮计算,每年净利润最多2600元。现在土地流转出去了,每年除了租金收入2000多元,还能从村里多领1000多元分红。

        周占前的土地分红,正是源于流转增值后的二次收益。

        2012年6月,西霞村组建盛农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全村土地重新确权后,村民用农地承包权入股,成为合作社股东。合作社统一将耕地租赁给经营大户,承租的大户则通过规模化的经营,有效提高了收入效益。这样,合作社在当年土地租金之外,盈余的90%按股份分配给本社成员,提取10%盈余公积用于合作社公益经费。“我们除了能获得股份分红,富余劳力还可以到土地经营大户那里打工,农忙时每天就有七八十元收入。”周占前说。

        二次收益,收的不仅仅是经营大户规模化经营后提高的土地收入,还有信托公司对信托土地改造、改良所产生的增值溢价部分。

        “每年政府财政针对农业会有大量专项扶持基金,在土地流转前,这部分资金能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邓声豪说,“土地流转后,农民土地由信托公司统一管理,这部分资金也从二次收益中体现。”

        邓声豪介绍,根据沙县规定,信托公司通过对信托土地改造、改良所产生的增值溢价部分,60%归农户,40%作为信托发展基金;县政府扶持的、在流转土地上投入的项目配套资金,60%无偿扶持业主,40%作为有偿投入逐年从业主收益中收回,而这收回的资金,同样60%归农户,40%补充信托发展基金。“这样既改良了农业设施,也提高了农民收益,还有利于信托资金的良性运作,可谓三赢。”邓声豪说,在目前5个村的试点中,共投入财政项目配套资金649万元,实现信托收益224.6万元,其中农民收益134.8万元。2013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11562元,同比增长11.4%。

金融创新,步子需更大

        2014年12月15日,沙县柱源村农民庄劲涛终于盼来了好消息。当天,邮政储蓄银行批复了他的贷款申请,100万元资金划入他的账户。“有了这笔钱,我计划的铁皮石斛生产线终于能顺利开工,可以说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庄劲涛细细算了一笔账,铁皮石斛从开始种植到成品至少需要3年,这样高资本长时间的投入必须依靠金融扶持。

        庄劲涛的困难,同样是其他农民面临的现实问题。为此,作为国家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沙县通过创新担保方式,破解“担保不易”的难题。在沙县,采取村民出资为主,政府注资、能人捐资为辅等多种筹资方式,率先建立村级融资担保基金,按照“先建档、后评级、再授信”的思路,为所在村出资村民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加入担保基金的会员根据其信用等级,最高可按其入股基金5倍在农村信用社贷款。目前,全县已有60个村建立村级融资担保基金,累计提供贷款担保3043笔共计2.68亿元。

        此外,沙县先后成立全国首家农村土地流转行业性担保公司、养猪专业担保公司,建立了三明现代农业园发展基金,专门为园区内业主进行担保,进一步扩宽担保渠道。

        同时,沙县还充分利用农村的林、地、房等资源,创新土地流转项目贷款、农村住房系列贷款等多种农户融资担保产品,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大棚设施、土地预期收益等作为反担保措施,促进更多的金融资金向农村倾斜。

        尽管做了大量的有益尝试,但在沙县众多土地流转承包大户中,资金饥渴仍非常普遍。一方面,虽然创新利用农村林、地、房等资源作为担保物,但由于国家缺乏统一的认证机构,银行对此类担保物的处置方法也缺乏法律依据,往往造成银行压低贷款金额。另一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大棚设施、农业预期收益等虽然被纳入贷款质押物,但只能对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提供反担保,而不能直接作为担保物到银行贷款,远远体现不了农村财产的价值。

        “如何创新金融体系、盘活农村金融产品,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邓声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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